醴陵市人民政府重新发布森林防火通告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8-09-03 00:00 信息来源:

  近日,醴陵市人民政府重新发布《关于森林防火的通告》,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严禁防火区8类涉火行为。

  作为花炮之都和著名瓷都,受农事、祭祀等传统习俗影响,醴陵历来是森林火灾的易发区。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市人民政府每5年都要经过重新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讨论,与时俱进地完善更新森林防火通告。这次重新发布的《关于森林防火的通告》,规定全市常年均为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全市除城市市区外均为森林防火区,仙岳山省级森林公园等区域为森林高火险区。同时,在森林防火区内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丢烟头火种、烧马蜂窝、烧火取暖、点火照明、用火野炊、烧田坎草、烧火土灰、烧稻草等8类涉火行为。

  市人民政府要求在森林高火险期,全市进入森林防火紧急状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区内,全市常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于违规用火行为,视情节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醴陵市人民政府重新发布森林防火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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