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提前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将至,气温逐步升高,祭祀扫墓、春游以及农业生产等野外用火活动骤增,野外火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工作进入高风险时期。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防火责任。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格局。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根据清明节前后的天气情况和民俗特点,克服畏难、侥幸、等待观望等心理,突出重点,提前谋划;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造成的火灾,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方案。通过出动宣传车、宣传栏、警示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送手机短信及“村村通”广播等手段,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切实提高群防群治意识。
三是严阵以待,做好应急准备。健全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急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未雨绸缪切实作好扑救火灾准备;各乡镇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等工作。各村要组织开展好重点地段的除患清理工作;把扑火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及中小学生等参与扑救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四是加强巡逻,管控野外火源。全面掌握值守、物资储备、重点部位的清理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时整改;加大监管力度,在林区要道、景区入口及影响较大的宗教场所附近设立检查站,对进入山区、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的防火检查,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同时,落实痴、呆、聋、哑、傻等智障人员和失学少年等高危人群的看护和监管责任,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对失火行为的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五是严格值守,确保信息畅通。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重点乡镇防火值班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森林火警、火情动态,做到上传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