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约法三章”
临武县认真贯切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森林防火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防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的通告》文件,以“踏石留印”的思想态度抓好工作落实,该县出台专门文件,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约法三章”,为森林安全提供保障。
1、服从安排、周密部署。清明节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政治高度,听从指挥,增强大局意识,以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文件精神为指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任务、人员、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2、讲究方法、文明值守。要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严格文明执勤,重点对群众开展文明祭祖、森林防火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对劝阻教育无效的,依法依规,果断处置。
3、严格纪律,确保成效。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县纪委、县监察委、县电视台抽派人员深入到县城、乡镇、村组及主要路口和重要地段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暴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国家工作人员、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不履行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承诺的,要追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