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发布森林禁火令 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7-09-13 00:00 信息来源:

  为了严防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危。9月1日,东安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确禁火地域为全县所有山林及山林附近区域,禁火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2018年2月9日——2月23日为春节森林防火特别防护起,2018年3月25日——4月8日为清明节森林防火特别防火期,除上诉两个时段外,如遇连续高火险等级天气,明确为特别防火期的,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在禁火期禁火区域内,实行 “七个严禁”:严禁携带火种;严禁烧田埂地坡、稻草、秸秆、草皮灰、树叶、干柴等可燃物;严禁燃放“孔明灯”;严禁吸烟、野炊、明火照明;严禁烧火取暖、烧火驱蜂驱兽、烧木炭;严禁点蜡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违规炼山。

  同时,《森林防火禁火令》还规定对于违规野外用火的,一律依法处理:情节较轻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肇事者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违规野外用火的,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在场不加制止的,一律问责;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严厉查办,直至开除公职。

东安发布森林禁火令 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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