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林业局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7-07-24 00:00 信息来源:

  近日,郴州市林业局出台了《郴州市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等林业系统各单位部门,用半年时间, 推动本系统各单位、部门迅速建立“一单四制”制度,确保制度贯彻落实到位,规范运行。

  “一单四制”,即是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是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御机制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7月20日前,各单位、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周密部署,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8 月 15日前,深入基层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摸底大排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级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

  实施方案指出,各单位各部门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治理进展管理台帐要逐项纪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要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对已上报销号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要继续挂账,并严肃追究交办单位的责任。

  实施方案强调,林业系统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清单和台帐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及时分析研判,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同时,市林业局把贯彻落实“一单四制”制度作为重大督办事项,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并将督办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郴州市林业局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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