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当前,我县已进入农事用火和春游踏青高峰期,特别是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祀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愈加突出,火灾易发,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认真贯彻3月27日全国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3月30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县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切实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从严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区、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部署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工作。根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科学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督促落实,坚决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组织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把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和安排,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各乡镇(场、区、办)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安排乡镇干部、村组干部、护林员采取定地点、定时间、定任务的方式深入村组、农户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张贴横幅、标语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组森林防火应急队员、信息员、巡山护林员制度,充分调动护林员的积极作用,在林区普遍实行鸣锣防火,引导群众移风易俗,采取献花、植树、清理坟地等文明祭祀。
三、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措施。从即日起至4月20日,全县所有林区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引用火。各乡镇(场、区、办)要立即将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贴到重要生态旅游景区、省、县级公路沿线、村组进山路口。对重点地区和人口密集区、用火频繁区域、坟山等地点要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巡查巡护,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对于智障人员、儿童等特殊人群,要采取集中看护、专人监管等方法,防止其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突出防火重点,实行多措并举。各乡镇(场、区、办)要严格落实“县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护林员包段、村民包地块坟山”的层层承包责任制。乡镇、村组干部要分片分组守好每一片坟山,在入山口设点检查,严禁带火种进山,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好防火隔离带。重点林区、重要景区要重点加强对旅游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强化火险隐患排查,看守和巡护工作,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切实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强化值班调度和信息传递。各乡镇(场、区、办)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六、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要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种违法用火犯罪行为,坚决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真正做到火灾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火灾肇事者不查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为确保《通知》的贯彻落到实,县政府将开展全方位督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严厉追究。同时,督查结果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量化考评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