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又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2016年11月3日下午,祁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有人在祁阳县文富市镇联江村村委会所在地河边捕鸟,已持续了将近一个月。
祁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警情后,立即派干警到案发地进行调查,初步查清了作案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作案规律,作案人员系祁阳县黎家坪镇横培子湾村邹某某,在河边采用喇叭播放鸟鸣声的方式诱捕鸟落水后,人划小钢船持网蔸捕捞落水鸟类,夜间通宵作案,清晨用三轮摩托车将所捕鸟类运至黎家坪集贸市场以12元每只公开出售,持续时间将近一个月,大量鸟类被猎捕杀害。森林公安局紧急部署抓捕行动,4日凌晨3时,办案干警秘密潜伏到案发地附近,进行蹲点守候, 早上六时许,将正在捕鸟作案的邹某某现场抓捕,并缴获作案工具网蔸一个,诱捕器一个,电瓶、雨衣,扣留小钢船一条,货三轮摩托车一台,鸟类20只,经鉴定为十九只水鸡和一只糜鸡,均为国家重点保护三有野生动物。经询问,邹某某对其非法捕鸟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从2016年10月开始,采用喇叭播放鸟鸣声引诱方式猎捕野生鸟类,所捕鸟类已全部贩卖,非法获利近千元。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之中。
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猎捕、贩卖。案情发生后,县林业局特别重视,局长郑昭宇亲自组织,将所捕鸟类全部放飞山林,同时要求森林公安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动用严厉打击手段,切实保护好鸟类等野生动物,维护好生态系统平衡,保持森林资源的多样性。为止,一场旨在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清网行动”在全县范围迅速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