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老汉失火匆外逃 惶惶不安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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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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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一老汉自首的自述:“烧燃山后,我逃到了广东,在逃亡两年多的日子里,看到警车路过,听到警笛声,我心里惶惶不安,如惊弓之鸟,心里时时感到恐慌,五神不做主,总像是被一块石头堵着,睡觉都不踏实,心里有家不能回,十分痛苦。经过多方思量,我还是选择了投案自首,希望能够宽大处理。现坐在这里,我的心反而安了”。这是涉嫌失火犯罪嫌疑人康某在外潜逃两年多后向衡东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供述时说的一番话。因涉嫌失火,2014年10月20日,衡东县踏庄乡大塘村村民康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4月2日,五旬老汉康某在杨桥镇金凤村3组狮形山为其母及伯母上坟烧纸钱时,不慎失火引起山林火灾,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141.8公顷,涉嫌失火罪。火灾发生后,康某由于怕承担不起责任,迅速逃离了现场,并连夜逃往了广东。为了帮助村民挽回火灾损失,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衡东县森林公安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康某的追捕,采取多措并举,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案说法,并多次给其家里的人和亲戚一起做其的思想工作。在多方的说服下,康某终于改变了态度,于2014年10月20日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惩处。/DIV>
今年以来,衡东县森林公安局以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警动员,全员出击,采取过硬有力措施,全力以赴严厉打击森林火灾犯罪,切实维护林农权益。截止11月份,共查破森林涉火案件26起,其中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18起(其中重、特大4起),刑事拘留8人,逮捕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5人;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8起,行政处罚8人次,有力地扭转了防火被动局面,达到了惩治和震慑违法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