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6-07-06 11:00 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评审通知》)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2026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与职数要求

1.申报评审条件。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按照《湖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18〕13号)执行。根据《评审通知》关于“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按照原标准条件和国家出台的标准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的要求,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已取得其他专业职称的人员,在林业工程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转评同层级林业工程专业职称,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取得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人才参加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须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同时在申报截止日前转聘至专业技术岗位。

2.评审职数要求。事业单位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推荐。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3号)要求,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在空缺岗位范围内申报年度评审职数。局直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完成,各市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申报与评审方式

2026年度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材料准备要求详见附件2)。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材料准备要求详见附件3)。材料目录(业绩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流程、网上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审核途径等均与上年度一致,按照《评审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

1.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的资格审查材料请于8月2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审核,并按流程要求将审核结果提交林业工程专业高评会。

2.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的业绩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要求执行。

3.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采取专家综合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评审时间暂定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故不参加面试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缴费要求

缴费要求统一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执行,林业工程专业不单独发布。

五、其他事项

1.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湖南省职称评审监管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5〕23号),职称申报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对存在伪造学历、资历、学术论文、科研和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用人单位要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3.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6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4.局直有关单位初、中级职称评审,按高级职称申报同时间、同方式报送。材料填写及报送方式应参照本通知要求完成。

附件: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3.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业绩评审材料目录

湖南省林业局

2026年7月3日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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