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林业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州林业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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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9-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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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林业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州林业信息化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全省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决定》(湘林信〔201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州林业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林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林业信息化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林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关系林业工作全局的战略举措和当务之急。各单位要切实把林业信息化作为带动林业现代化的关键和突破口,加强对林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信息化建设涉及的范围很广,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确保组织落实,扎实有效推进。
二、认真落实全州乡镇林业站联网工作。网络既是林业信息化的基础,也是各应用系统运行的先决条件。省林业厅要求,今年11月底之前,全省所有乡镇林业站必须接入全省林业电子政务专网。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省林业厅将进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投入调控,并取消责任单位和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目前,我州各县市乡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已全部开通,通过该网可进入全省林业电子政务专网。各县市林业局、乡镇林业站要高度重视这 作,及时与乡镇政府做好工作衔接,积极争取利用乡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实现与全省林业电子政务专网联接。利用乡镇电子政务内网有困难的,要及时与当地电信部门衔接,通过极速通或2兆光纤接入全省林业电子政务专网,并着实加强乡镇林业站相关办公设备配备。其他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条件,尽快接入全省林业电子政专网。
三、全面启动无纸化办公系统。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对于实现林业管理现代化、构建节约型社会、提升林业行政管理能力和公众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各单位一定要认真落实省厅《关于深入推进无纸化办公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林办办〔2010〕5号)文件精神,加紧做好本单位无纸化办公的推广应用工作。今后,除涉密文件、信息外,林业系统所有文件、信息都通过综合办公系统进行网上流转,实现文件、信息在线起草、审核、会签、签批、排版、发送、归档。从12月1日起,州局不再受理各县市林业局、局直各单位上报的纸质文件、信息;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信息。由此造成各地工作上的被动失误或者经济上的损失,概由各地自行负责。各县市局、各单位领导同志务必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和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同时要结合乡镇林业站联网工作,加大乡镇林业站无纸化办公的推广应用力度,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力争在全州农口系统率先实现无纸化办公。
四、高度重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林业电子政务专网主要用于林业系统内部事务处理,属于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因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局、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责任。林业电子政务专网必须与互联网严格实行物理隔离。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组建虚拟网)将林业电子政务专网与互联网实现对接,不得一网两用(即内外网共用)。凡不按规定办理,造成网络与信息安全泄密事件的,将依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切实做好林权建库工作。这既是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的深化,又是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巩固,意义十分重大。从现在开始,各县市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数据为基础,组织专门力量启动林权数据矢量化工作,201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林权小班数据矢量化和入库工作。这项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责制,其中省负责公共基础平台建设、系统软件开发、技术指导培训以及数据最终入库工作,各县市负责林权数据采集、纸质图矢量化及数据入库工作。在此基础上,从2012年开始,以“十二五”二类森林资源清查为契机,完成森林资源、营造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权信息和测土配方各个环节数据的融合,确保将全州林业基础数据落实到山头地块、细化到千家万户,实现全州林业“一张图、一套数”。
六、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林业信息化建设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必须有专门的队伍来推进。各县市局要尽快成立与信息化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信息化工作机构,切实承担起林业信息化的具体职责,积极推动林业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化管理人员,加大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大力开展信息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应用工作,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稳定队伍,尽快形成规范的林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各县市局,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为便于协调和管理,各县市局信息化工作应统一归口县市局办公室管理。
七、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林业信息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长效的经费投入和使用机制,加大投资力度,确保信息化建设所需。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将信息化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积极探索整合林业项目资金,扩大建设资金来源,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林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林业信息化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林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关系林业工作全局的战略举措和当务之急。各单位要切实把林业信息化作为带动林业现代化的关键和突破口,加强对林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信息化建设涉及的范围很广,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确保组织落实,扎实有效推进。
二、认真落实全州乡镇林业站联网工作。网络既是林业信息化的基础,也是各应用系统运行的先决条件。省林业厅要求,今年11月底之前,全省所有乡镇林业站必须接入全省林业电子政务专网。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省林业厅将进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投入调控,并取消责任单位和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目前,我州各县市乡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已全部开通,通过该网可进入全省林业电子政务专网。各县市林业局、乡镇林业站要高度重视这 作,及时与乡镇政府做好工作衔接,积极争取利用乡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实现与全省林业电子政务专网联接。利用乡镇电子政务内网有困难的,要及时与当地电信部门衔接,通过极速通或2兆光纤接入全省林业电子政务专网,并着实加强乡镇林业站相关办公设备配备。其他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条件,尽快接入全省林业电子政专网。
三、全面启动无纸化办公系统。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对于实现林业管理现代化、构建节约型社会、提升林业行政管理能力和公众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各单位一定要认真落实省厅《关于深入推进无纸化办公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林办办〔2010〕5号)文件精神,加紧做好本单位无纸化办公的推广应用工作。今后,除涉密文件、信息外,林业系统所有文件、信息都通过综合办公系统进行网上流转,实现文件、信息在线起草、审核、会签、签批、排版、发送、归档。从12月1日起,州局不再受理各县市林业局、局直各单位上报的纸质文件、信息;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信息。由此造成各地工作上的被动失误或者经济上的损失,概由各地自行负责。各县市局、各单位领导同志务必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和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同时要结合乡镇林业站联网工作,加大乡镇林业站无纸化办公的推广应用力度,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力争在全州农口系统率先实现无纸化办公。
四、高度重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林业电子政务专网主要用于林业系统内部事务处理,属于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因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局、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责任。林业电子政务专网必须与互联网严格实行物理隔离。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组建虚拟网)将林业电子政务专网与互联网实现对接,不得一网两用(即内外网共用)。凡不按规定办理,造成网络与信息安全泄密事件的,将依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切实做好林权建库工作。这既是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的深化,又是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巩固,意义十分重大。从现在开始,各县市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数据为基础,组织专门力量启动林权数据矢量化工作,201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林权小班数据矢量化和入库工作。这项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责制,其中省负责公共基础平台建设、系统软件开发、技术指导培训以及数据最终入库工作,各县市负责林权数据采集、纸质图矢量化及数据入库工作。在此基础上,从2012年开始,以“十二五”二类森林资源清查为契机,完成森林资源、营造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权信息和测土配方各个环节数据的融合,确保将全州林业基础数据落实到山头地块、细化到千家万户,实现全州林业“一张图、一套数”。
六、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林业信息化建设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必须有专门的队伍来推进。各县市局要尽快成立与信息化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信息化工作机构,切实承担起林业信息化的具体职责,积极推动林业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化管理人员,加大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大力开展信息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应用工作,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稳定队伍,尽快形成规范的林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各县市局,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为便于协调和管理,各县市局信息化工作应统一归口县市局办公室管理。
七、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林业信息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长效的经费投入和使用机制,加大投资力度,确保信息化建设所需。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将信息化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积极探索整合林业项目资金,扩大建设资金来源,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