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苗生)在全省第九次退耕还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8-12-27 00:00 信息来源:
认清形势 把握机遇 全面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在全省第九次退耕还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林业厅副厅长 唐苗生)
  同志们:
  今天上午,我们参观了岳阳、平江县退耕还林造林和整地现场,造林成效好,整地标准高,值得大家学习。刚才,湘西自治州林业局、平江县人民政府介绍了经验,让我们深受启发。这次会议是在全省退耕还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8】15号)精神,扎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力推进退耕还林工作继续稳步向前发展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08年退耕还林工作,分析当前退耕还林形势和任务,部署2009年退耕还林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8年退耕还林工作回顾
  1、工程建设稳步推进。2008年国家下达我省退耕还林计划80万亩,其中荒山造林45万亩,封山育林35万亩,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完成补植补造240万亩;2008年新增投资7.87亿元,其中荒山造林0.695亿元,林种变更新增750 万元,巩固成果专项资金7.1亿元(林业后续产业2.23亿元)。2008年国家到位资金23.84亿元,比2007年增加7.2383亿元,增幅43.6%。其中粮食补助14.59亿元、生活费补助1.4533亿元、荒山造林补助0.695亿元,巩固成果专项资金7.1亿元。迄今为止,国家累计下达我省退耕还林计划191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756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032万亩、封山育林125万亩。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工程质量经国家核查,连续8年名列全国前茅。按现有工程建设规模测算,锁定中央总投资271.19亿元,占国家总投资6.3%,其中:第一期国家投资142.85亿元,第二期国家投资128.34亿元(直补72.21亿元,巩固成果专项资金56.13亿元)。国家累计到位资金123.24亿元。工程惠及112个县市区(场)、退耕农户310万户、农业人口1150万人。退耕农户补助期满累计直接获得国家补助,户平6937元、人均1870元。
  2、退耕还林成效显著。第一,改善了生态环境。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了5.76个百分点,达到56.10%。水土流失明显减少,据长江水文局监测,年均进入洞庭湖的泥沙量由退耕还林前的1.67亿吨,减少到现在的0.383亿吨,减少77%,其中来自湘资沅澧“四水”泥沙量由0.3亿吨,减少到0.178亿吨,减少40.7%。据我省退耕还林效益监测站监测,退耕还林后,工程区水土流失量下降30%。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改善特别明显,土壤侵蚀模数由退耕还林前的每年每平方公里3150吨,下降到1450吨,减少了54%。隆回县实施退耕还林前,水土流失面积达148.8万亩,年土壤侵蚀量高达370万吨,实施退耕还林后,有林地每亩减少水土流失5.03吨,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112.5万亩,下降24.4%,年土壤侵蚀量减少到140万吨,减少62.1%。第二,促进了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退耕农户补助期满累计获得国家补助,户平6937元、人均1870元。在享受国家直补政策的同时,农户通过推广“林竹、林药、林果、林茶、林草”等造林模式,实现以林增收和持续增收。如湘西自治州50万农业人口从单一的粮食生产中解脱出来,近20万涉林人员走上致富之路,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4%。隆回县小沙江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大力发展金银花2.1万亩,总体经济效益是退耕还林前的7.33倍。第三,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由于工程劳动密集型,采种育苗、整地造林、抚育管护等直接为社会提供500多万个近期就业岗位,带动200多万个劳动力向种养殖业和经商、运输、加工业、劳务输出转移,同时促进了群众生态文明意识的增强。退耕还林与农村能源、封山育林、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3、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一是配合省财政厅制订《湖南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二是配合省发改委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已印发。
  4、恢复重建初见成效。今年年初,我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受到重创。为了切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一是开展了摸底调查。据统计,全省退耕还林工程695万亩受到不同程度毁损,其中需集中连片重新造林或大量补植的面积289万亩,需部分补植补造面积406万亩。二是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根据受灾情况,采取补植补造、切杆培萌、扶正、修枝等措施。据统计,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恢复重建239万亩,其中重新造林36万亩,补植补造 156万亩,其他恢复措施52万亩。
  5、阶段验收措施有力。2008年我省第一轮补助到期面积90.54万亩(不含还草),其中生态林17.64万亩,经济林 72.9万亩。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顺利完成全省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阶段验收(全面验收)工作。国家林业局对我省开展退耕还林阶段验收的重点核查工作。核查99个工程县、605个乡(镇)、53413个小班,面积 440543.1亩。核查结果表明,工程建设总体质量好,各项指标名列全国前茅。经核实确认我省2008年到期补助面积为90.5万亩,其中确认经济林变更为生态林1.9593万亩。其主要指标:⑴面积保存情况。抽查440543.1亩,面积保存率99.7%。高于全国平均数0.6个百分点。99个县中有45个面积保存率为100.0%,96%以上的有52个县。⑵工程管理及林分质量情况。林权证发证率89.7%;建档率100.0%;管护率99.5%;成林率91.5%。
  6、后续产业开始实施。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国家批复(国家投资)56.13亿元,其中基本口粮田建设17.62亿元,占31.39%;农村能源3.79亿元,占6.75%;生态移民1.68亿元,占2.99%;后续产业发展32.49亿元,占57.89%;补植补造0.55亿元,占0.98%。其中林业后续产业24 亿元,占国家投资的42 %,高于全国平均数5个百分点。项目规划450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 271万亩,毛竹 96万亩,油茶 67万亩,药材和经果林16万亩。2008年规划开始实施,国家安排我省专项资金7.1亿元,其中林业后续产业2.2315亿元,补植补造1837万元,林业后续产业建设面积41.48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21.59万亩,油茶8.5万亩,毛竹7.22万亩,其他4.17万亩,补植补造面积36.75万亩。
  7、来信来访落实到位。一是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受理一起,登记一起,督办一起。二是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全省,引起了各地高度重视。因此,许多矛盾在基层得到了解决。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5件,比2007年下降41.3%。
  二、准确把握当前退耕还林的形势和任务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是巩固工程建设成果、解决退耕农民长远生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林业发展史上的一次新的历史机遇。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当前退耕还林工作新的目标和任务。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退耕还林工作高度重视。
  退耕还林,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近几年来,胡锦涛、温家宝、曾培炎、回良玉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视察退耕还林工作,充分肯定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经验成效,对巩固成果、完善政策、稳步推进工程建设多次作出明确指示。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耕农户的深切关怀,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的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对退耕还林工作高度重视,春贤书记、周强省长、明华副省长等省领导多次就退耕还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或亲自对退耕还林工作进行督查。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8】15号)。12月2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情况汇报,周强省长对此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工作增添了新的动力。
  (二)退耕还林政策进一步完善,为林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的出台,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退耕还林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提出了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稳步推进工程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并对如何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是我们继续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行动指南。《通知》的下发,标志着退耕还林政策措施有了重大突破,退耕还林政策进一步完善:一是中央对退耕还林工程的投入从2200多亿元增加到4300多亿元,中央对湖南的投入由141.81亿元增加到271.19亿元。工程建设总投入增加近一倍,确保了林业总投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水平,是林业地位进一步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二是进一步明确了退耕还林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退耕还林工程没有停止,只是进行结构性调整。作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内容的荒山荒地造林还要继续实施。退耕地造林只是“暂不安排”,还要在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规划,稳步推进。三是阶段验收工作增加了林业部门的责任。阶段验收是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是延长期政策兑现的直接依据。反映了国家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迫切要求。四是工程建设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如提高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安排补植补造资金、解决基层工作经费、放宽林粮间作限制等问题有了更加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有利于减轻基层林业部门的负担,有利于工程顺利推进,为今后的退耕还林工作创造了宽松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五是大户承包政策有了明确的规定。2005年省厅出台了 《湖南省退耕还林工程大户承包管理暂行办法》。今年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8】15号),《实施意见》的第二条第八款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要与农户补签退耕还林合同;对已签合同但有争议的条款,要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仲裁机构裁定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承包大户尚未签订合同的退耕地全部退还给土地经营权人,让农户自己管护、自己受益。 第二条第七款进一步明确了延长期的补助范围,一是农户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二是业主 (大户)承包土地经营权人坡耕地退耕还林的,由土地经营权人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 (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三是业主 (大户)承包集体坡耕地已纳入退耕还林的,村、组依法将经营权明晰到户,由取得经营权的农户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 (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
  (三)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扩大内需,为退耕还林工程的推进提供了重要机遇。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党中央、国务院于11月5日制定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国家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作出重大调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扩大国内需求,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地震灾后重建,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提高消费能力,促进经济增长。11月12日,温家宝总理再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支持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的8项政策措施:一是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二是对林业基层单位职工因灾损毁的住房重建给予适当补助;三是对林木良种繁育给予适当支持;四是制定受灾木竹最低收购保护价,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受灾木竹收购加工企业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五是对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害形成的难以偿还的造林债务,根据灾情给予优惠或适当豁免;六是将林业灾害救助纳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救灾资金渠道统筹安排;七是加快建立林业政策性保险;八是开展森林经营试点。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有望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建设规模,提高造林种苗费补助标准和政策补助标准。目前,三峡库区正在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继续实施退耕地造林,各地在耕地保护红线以内,根据生态环境特殊性,可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造林任务。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要积极应对,拓宽思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步伐。
  (四)巩固成果是今后退耕还林工作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总量大。面积达1913万亩。二是范围广。涉及14个市州、112个县市区(场)、310万退耕农户、1150万农业人口。三是时间长。目前已安排的退耕还林任务的政策兑现时间将持续到2023年。所造林木达到成材利用要十几年,有的甚至几十年。四是任务重。补植补造、抚育管护、病虫鼠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森林经营措施以及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确权发证、效益监测等重要基础工作,都必须长期坚持。此外,工程区的生态环境总体上仍然十分脆弱,退耕还林成果难以取得大的经济效益,退耕农户还没有稳定的生计来源,林权制度改革尚在进行之中,生态效益补偿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
  (五)社会各界对退耕还林十分关注,要求愈来愈高。
  多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问题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各舆论媒体对退耕还林工作表现出了极大关注,退耕还林经常成为新闻报道的焦点。因为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兑现、利益分配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往往成为群众举报、信访的重点;因为关系到国土生态安全、气候环境变化等重大问题,退耕还林还一直是社会各界知名人士高度关注、建言献策的热点;因为投入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关联问题之多,国际社会也表现出了浓厚兴趣。所以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好坏影响极大。随着认识的逐步深化,人们对工程的期望值也愈来愈高。退耕还林已不是一个单纯的生态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政治问题。
  (六)工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退耕还林仍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省退耕还林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繁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二是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存在不稳定性。分户经营的经济林管理粗放,效益不好;个别地方存在复耕返弹现象;个别地方将非退耕地造林面积抵作退耕地面积上报;有些地方征占用林地、森林火灾、人畜损坏造成一些造林小班地块面积损失。三是大户承包问题还有反映。有些地方认识不统一,工作不到位,大户侵占退耕农户利益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四是实施巩固成果林业后续产业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林业后续产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门职责没理顺,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
  退耕还林是一项荫及子孙、惠及民众的德政工程。完善退耕还林政策,事关我国生态建设的大局,也事关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把这项工程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首先是林业主管部门的神圣职责,需要我们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做好新时期的退耕还林工作,我们的责任十分重大。
  三、全面推进我省退耕还林工作健康发展
  新形势下退耕还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已明确,为今后的退耕还林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我们要增强巩固建设成果,稳步推进工程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全面完成2009年退耕还林各项任务。
  (一)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核心”、把握“两个关键”、狠抓“三个重点”。即:围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这个核心,把握兑现政策和提高质量两个关键,狠抓计划实施、阶段验收、林业后续产业三个重点。
  (二)目标任务
  完成造林121.48 万亩,其中荒山造林80 万亩,林业后续产业规划 41.48万亩;完成补植补造 240 万亩;新增投资7.9亿元;完成投资23.12 亿元,其中兑现直补资金15.22亿元,荒山造林补助0.8 亿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7.1 亿元(其中林业后续产业2.3 亿元);完成阶段验收50.29 万亩。
  (三)主要工作与措施
  1、加快整地造林进度,全面完成今冬明春造林任务
  2008年国家下达我省退耕还林计划80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后续产业发展林业部分造林任务41.48万亩和补植补造面积36.75万亩。各地要结合我省和当地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抓住今冬明春造林的大好时机,精心组织实施,在补植补造、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完成新造林任务,确保造林质量和成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要科学选择树种,培育无节良材。根据厅里安排,退耕还林工程造林,3年要完成10万亩无节良材造林,其中新造4万亩,抚育6万亩。今冬明春造林开始试点,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落实示范地点。二是要注重创新造林机制,落实经营和管护主体。三是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投资,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主体参与工程实施的积极性。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荒山造林的管理,注重整地、育苗、造林、抚育全过程监督和指导,大力推广科技成果,提高造林成活率。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年度计划和工作部署,抓紧搞好作业设计,切实把目标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集中力量加快整地和造林进度,确保全省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五是要做好2009年计划任务前期工作。2009年国家林业局初步安排我省退耕还林计划任务80万亩,其中荒山造林55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各地要提前做好育苗和计划申报准备工作。
  2、抓好工程阶段验收,确保退耕还林面积真实可靠
  确保工程造林面积真实、质量合格是林业部门的基本职责。通过阶段验收,可以进一步摸清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进一步掌握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进一步了解工程管理情况,不但可以为兑现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提供科学依据,而且可以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有的放矢地实施整改,还可以认真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完善工程管理措施,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使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更有成效地开展。2009年阶段验收为2004年经济林35396.8亩和2001年生态林467528亩,计502924.8亩。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争取工作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精心组织。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验收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承担验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决不能因我们的工作不到位,影响国家核查的效果。三是整改到位。各地要加紧对2009年阶段验收面积进行摸底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对于2008年阶段验收国家重点核查中发现的未保存面积,国家在延长期补助中已扣除面积,各地要加紧整改,确保在2009年阶段验收时通过国家验收,申请国家下拨被扣的补助。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省厅要求各地3月15日前完成县级自查,省级复查3月15日-4月15日完成。
  3、抓好林业专项规划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目前,国家已经下达我省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经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即:县市区政府负总责;发改部门负责组织牵头和综合协调;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及时调拨资金;林业、农业、农办、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做好实施组织和技术指导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检查和监督;项目法人(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林业部门要主动肩负起林业项目组织实施的重任,积极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按照经过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狠抓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要以人为本,切实把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广大农民。中央补助资金投资形成资产的权益要落实到农户,不能向承包大户集中。要实施工程建设公示制度,结合乡村政务公开,将工程建设范围、内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4、落实直补政策,兑现农民补助
  这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如果不把直补农民的好事办好,那么,这项惠民济民的政策将会大打折扣,不但不能充分调动退耕农户巩固成果的积极性,还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负面的政治影响。我们一定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重点抓好这项工作。要抓住开展阶段性验收的机会,全面、详实地把工程实施以来的面积核实到每一个地块,每一个农户,做到地块、面积、质量、补助“四落实,四清楚”,并建立规范、完整的档案。检查验收后要进行公示,按相关程序及时足额兑现政策。要注意收集政策兑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认真研究解决,对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等侵占农户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大户承包的问题,要坚决按照湘政发[2008]15号第二条第八款执行,切实维护农户的利益。
  5、加强后期管护,提高工程质量
  加强退耕还林地后期管护,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内容。当前已经形成的退耕还林成果绝大多数还处于幼林和未成林阶段,造林成果具有不稳定性。必须将抚育管护、森林防火等后期管护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健全退耕还林管护制度,创新管护机制。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抚育管护责任和措施。凡享受延长补助期退耕还林补助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与退耕农户签定退耕还林抚育管护合同,经检查合格后兑现每亩20元的生活补助费。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管护,可由村、组通过充分协商,组织专人管护,退耕户优先参与;也可由村、组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实行集中管护;对不履行抚育管护义务的退耕户,可由村、组召开村民大会,确定管护标准,落实管护人员代为管护;无能力管护的,可委托他人管护。在合同中明确了抚育管护经费在退耕还林直补资金中支付的,兑现政策时,可以在退耕还林直补资金中直接抵扣抚育管护经费。二是搞好幼林抚育。对经济林要及时进行除草、追肥、修枝、嫁接等抚育作业,确保实现预期效益。对立地条件好的地方营造的速生丰产林,通过抚育、修枝,培育无节良材。三是抓好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退耕还林的防火和防治工作,要求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四是严禁复耕返弹。各地要认真做好政策兑现工作,保证退耕农户生计,防止复耕返弹。五是搞好异地造林工作。对工程征占用退耕还林地,农民举家外迁、不愿退耕还林、复耕而自愿放弃退耕还林,管护不到位、限期整改不合格,自然灾害损失的退耕还林地,必须及时进行重建。开展异地造林,只能在25度以上坡耕地造林,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不能改变原林种。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异地造林者,只享受该计划余下年度的补助资金。
  6、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加强对退耕还林成果的宣传,2009年国家林业局举办“中国退耕还林10年回顾”活动,省厅将组织开展“湖南省退耕还林10年回顾‘三个一’活动”,即:出一本画册、编一集典型调研报告、报一项科研成果(湖南省退耕还林持续经营与效益计量评价技术项目)。各地要根据省厅的安排,主要做好照片收集,组织开展典型调查,我们要求每个工程县都有照片和调研报告。各地要运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宣传新形势下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已经取得的巨大成效,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退耕还林的基本政策,宣传各地巩固成果的经验和措施及先进典型。通过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退耕还林,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同志们,新的形势赋予我们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把握住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统一思想,团结一致,狠抓落实,切实巩固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促进生态改善,农户增收,经济发展。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新年万事如意!
  

(唐苗生)在全省第九次退耕还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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