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林长制构建自然保护地工作协调机制
“今年以来,道县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推行自然保护地(湿地)工作协调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11月13日,道县林长办负责人介绍,“道县自然保护地资源丰富,经整合优化为5个自然保护地共28724.53公顷,占国土面积11.73%,其中湿地面积5458.58公顷,占比为19%。”
该县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全方位宣传、全覆盖监管、全领域执法,多措并举加强保护。为推动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道县推行自然保护地(湿地)工作协调机制,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政府办、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0余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制定《道县自然保护地(湿地)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及要求。
在湿地保护方面,道县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地等措施,将河流、水库等重要湿地,列入重点保护区域,全县湿地保护面积4301.3公顷,保护率78.8%。近年来,先后在清塘和梅花镇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实施退耕还湿890亩,在东门街道和白马渡镇实施小微湿地示范点建设400余亩,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