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获评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先进单位”
2月9日,2022年度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结果揭晓,宁远县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林长制先进单位,这是即荣获全省“森林防火优秀单位”、“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先进单位”、“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成效先进单位”、“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单位”后又一省级荣誉。
自推行林长制以来,宁远县创新建立“林长+检察长”、“六老林长”协同机制。增强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的法律监督,推动了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的责任。在九嶷河湿地公园核心区范围实施人工商品林赎买2100亩,投入赎买资金1100万元。解决了生态保护与林农采伐之间的矛盾。出台林长制“一长四员”管理考核办法,从工作职责、管理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了“一长四员”履职尽责,确保源头管理体系和机制发挥应有作用。
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要求,构建“一长四员”分区负责的村级网格化管理机制。配备各级林长1082名,县级林长20名,乡级林长228名,村级林长834名,林业科技员71名,监管人员402名,执法人员142名,护林员673名。进一步完善湖南省林长制人员及网格采集系统和全国生态护林员管理系统数据对接,确保信息匹配精准无误。673名护林员巡护系统APP的巡林上线率稳定在95%以上。县乡村三级林长使用林长制巡护系统开展巡林18000多次,上报并解决涉林问题268个,整改销号268个。通过林长巡林,积极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通过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创新,全县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林地保有量三大指标实现“三增长”,为全县林长制真抓实干注入了“活力”,实现生态与林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