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林长+检察院+法院 筑强森林法治保护屏障
靖州县在建立健全“一长三员”护林网格体系基础上,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院+法院”协作模式,建立联合执法、监督协调等8项机制,形成执法履职、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局面。
一、建立“会商+联合”模式,增强治理能力。联合开展突出问题专项调研,加强业务咨询交流,探讨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提高执法司法水平。结合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及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联合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及时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发展势头。
二、建立“沟通+执法”模式,聚拢执法合力。对林长制成员单位查处的可能涉嫌犯罪的疑难复杂、涉众面广、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提前介入,引导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迅速、全面的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确保案件得到准确、顺利的查处。
三、建立“监督+整治”模式,规范履职管理。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可能存在违法履职或者怠于履职的情形,可提前沟通和预警,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涉及多部门监管难题、法律执行难的,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诉前磋商,召开听证会、圆桌会议等形式,形成监管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解决。
四、建立“宣传+培训”模式,提升法治氛围。采取互派相关领域业务专家交流授课等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人才优势,实现培训资源共享,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与检察干警、司法审判人员办理涉林案件的业务水平。利用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司法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共同开展林长制改革和林业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