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多举措落实湖南省第一号总林长令精神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2-05-07 09:46 信息来源:

自4月18日,湖南省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签发以来,泸溪县各级政府闻令而动,周密部署。通过层层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加强监测监管应急处置,加大宣传严控火源管理等举措贯彻落实省总林长令,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在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落实上。各乡镇林场迅速召开乡村两级林长专题会议、生态护林员培训会,传达学习总林长令精神,贯彻落实总林长令安排,开展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作用,落实林长巡林督查职责,落实监管员、执法人员监督职责,落实护林员巡山护林检查宣传职责。安排乡镇干部、护林员对重点林区、重点防火地段集中蹲守值班。

在穷实防火基础,加强隐患整治上。各乡镇林场成立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储备森林防灭火物资工具,制定了森林火灾处置方案,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演练。浦市镇、武溪镇、达岚镇、白羊溪乡等乡镇组织各村护林小组长、骨干护林员成立乡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在森林防火特护期内随时保持执勤状态。

在加强监测监管,做好应急处置上。各乡镇林场加强火灾监测,做好值班值守,强化日常巡护,定期开展森林防火设备设施检查。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在强化防火义务,严控野外火源上。在集镇村寨、交通路口、林区入口张贴湖南省1号总林长令2000份,做到防灭火令内容家喻户晓,众人皆知,听令而行。各森林防火主体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五、一节假日期间的火源管理,严禁携带火源进山,严禁在野外进行野炊、生火,焚烧油菜秸秆、烧田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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