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压实林长责任,强化林地使用管理
为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严守森林资源红线,近日,衡阳县委副书记、县长、第一副林长孙浩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林地使用管理工作,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乡镇长、界牌园区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孙浩要求,一要强化林地保护全民意识。全方位开展林地保护管理宣传,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林地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林地保护红线意识,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节约用地”原则。建立使用林地准入机制,坚决杜绝未批先占,严守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保护底线,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二要建立林地管理联动机制。落实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加强林长制责任体系建设,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林地保护管理责任,做到监管关口前移,实现管理全覆盖。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再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农业设施占用林地的,要由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三要严格违法用地打击处理。严厉打击乱占滥用林地行为,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林业、自然资源、公安及涉及乡镇成立联合执法组,对破坏林地严重的区域进行严厉打击处理。把握时间节点,切实抓好2021年森林督查违法使用林地图斑整改销号工作。严格做到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四要做好违法使用林地查处后续处置工作。对已查处到位的违法使用林地单位和个人需继续使用林地的,要责令其凭执法单位的处理意见书再按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办理好使用林地手续;对不需要继续使用又不按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由政府组织代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