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森林资源管理模式按下快捷键
12月10日,湖南省林长制巡护系统建设业务培训班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桃源县在会上作森林资源管理经验介绍,以此为契机,通过座谈交流,该县还将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按下以资源保护为主的林长快捷键。
一是强化督导考核。通过建立完善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列入各级林长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范围,同时纳入单位负责人的政绩台账,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国家项目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领域与林长制实施工作。加大县财政投入,视财力状况逐年加大财政对林业工作的投入。2021年,县财政统筹解决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及“两库”数据对接融合等工作经费500余万元;整合现有生态公益林、天保林项目资金380万元用于护林员管护劳务报酬支出;安排了133万元经费统一制作林长公示牌439块,公开林长责任区域范围、林长和护林员姓名、联系方式、职责和监督电话等,加强了社会监督。坚持人技结合,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林业技术和人才优势,运用遥感、5G通信、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加大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招引力度,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林业工作人员、村(居)干部、护林员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的能力。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法治林业建设,建立健全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采伐和林长制等各项规章制度。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督,提升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加强部门、区域协作,建立健全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与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衔接机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