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10月25日,渌口区委办、渌口区政府办印发《株洲市渌口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并要求各镇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林长制真正落地落实,发挥实效。
该区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体系、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6个部分18条,并明确了区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建立了9个工作制度。同时,在区纪委区监委的精心指导下,制定了区林长制考核办法和2021年考核细则。
坚持高位推动。明确区级林长设置,由区委书记担任林长,区长担任第一副林长,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林长。坚持目标引领。着力在“护”上下功夫,全方位强化生态保护,守好绿色存量;着力在“造”上下功夫,全范围实施生态提质,做大绿色增量,提升绿色质量;着力在“用”字上下功夫,全领域推进生态惠民,激活绿色能量,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
坚持源头治理。选优配强监管员、执法员和护林员队伍,确保一村一网格、一长三员全覆盖,推动森林资源管护向源头转移,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据悉,该区今年已聘请249名建档立卡脱贫户为护林员,开展了上岗培训,购买了工伤保险,将实现人均年度增收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