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野生动物资源管护工作
涟源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规范野生动物管护、产业转产转型和复工复产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印发《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通知》2000份,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出动宣传车40台次。
二是林业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对餐馆、酒店、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排查。共排查620余处,缴获野生动物50余只。张贴《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有奖征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1200余份,办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
三是严格按照政策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工作。目前,已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存栏的禁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用途以及持有人工繁育许可证、待补偿资金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公开公示。
四是停止办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繁育、出售、购买、进口、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切实加强陆生野生动物非食用性猎捕、繁育、利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管理。同时,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集中调配力量,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实行分区划片,明确保护责任,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全面清除鸟网、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切实维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