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部署2020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
4月28日,道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通过《道县2020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方案》,全面部署2万亩造林补助计划,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加快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
坚持基本原则。坚持先造后补、谁造补谁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贫困村、生态廊道和生态脆弱区为重点,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种树种花种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目标、资金、任务、责任“四到县”原则,县林业局为第一责任单位,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明确对象标准。补助对象为2019年冬至2020年春在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及“四旁”造林,面积1亩以上验收合格的国有林场、村集体、林业职工、造林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等造林主体。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300元。
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对项目予以公示并广泛宣传,将实施方案印发至乡镇林业站,传达到村组农户。二是规范申报程序,引导符合条件的造林主体,以行政村或造林主体为单位向县林业局提交申请,并经乡镇(街道)和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分别签具意见后纳入验收范围,申请报告中载明相关信息。三是严格造林验收,6-8月,组织专业技术队伍,按照造林技术规程逐村、逐小班开展验收,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全程接受监督,验收结论需造林主体签字确认。四是加大管护力度,验收合格后,造林主体需签订3年管护责任,确保郁闭成林。五是完善资料整理,10月15日前完成核查、公示、图标卡照收集及档案整理、自查报告编制等工作,建立健全专项档案管理,按时归档、妥善保管、便于查验。
严守财务纪律。依照验收结果编制造林补助资金结算表,按财务规定和程序,12月前以“一卡通”方式及时兑现,严禁收受礼金、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人情检查”和“关系验收”,杜绝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腐败现象,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依法依纪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