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林业局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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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1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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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6日13时,韶山市杨林乡舒塘组发生一起山火,过火面积约3亩。经该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发现,村民张某(女,韶山市杨林乡人)在未提出野外用火申请的情况下,在杨林乡舒塘组上坟祭祖燃烧纸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违反了《韶山市人民政府禁火令》《森林防火条例》,已构成违法。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该市林业局对当事人张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元。
清明节前夕,全市大力宣传和倡导市民文明祭祀、鲜花祭祀,全面禁燃禁放。根据《韶山市人民政府禁火令》,该市林业局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林区巡逻,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查、深究违法用火行为。但目前仍有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淡薄,无法转变传统祭祀观念,严重威胁该市森林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阶段,该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从严从重处罚。目前,全市正处于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望广大人民群众汲取火灾教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树立文明祭扫新观念,弘扬文明祭扫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