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全面展开禁止猎捕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行动
近日,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和传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临澧县在县域境内持续开展对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驯养)经营管理和整治。
一是部门合力,联防联控。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野生动物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每日开展一次联合巡查,严格落实“一封控四严禁”措施,封控隔离所有人工繁育场所的野生动物,排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猎捕和驯养、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颁布禁令,形成震慑。26日,发布《禁止猎捕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紧急通知》1000余份,张贴于各大市场、酒店餐馆、村口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并通过村村响广播、车辆广播流动宣传。境内禁止任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进行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禁止使用枪支、炸药、毒药、围猎、狩猎、网捕、电捕、弹弓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驯养、经营野生动物;疫情期间,禁止在宾馆、酒楼、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驯养)活体、死体及其制品。
三是紧急动员,群防疫情。县林业局向全县倡议,倡导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自觉不猎捕、不买卖、拒食野生动物;一旦发现非法捕杀、买卖、贩运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举报,并公布多部门联防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