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林权流转实现一地多赢
近年来,衡南县根据《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通过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完善集体林权流转手续,做到林权流转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良性轨道上有序运行,稳定实现了生态保护和经营增效的双赢。全县共有集体林地面积179万亩,目前已办理林权流转发证面积达20万亩。
(一)以责任为引领,实现高位推动
一是设立专项考核。明确将林地流转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对乡镇和各成员单位森林资源流转工作开展督查和考核,确保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出台专门文件。下发了《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暂行意见》《衡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为林地流转提高坚强保障。
三是建立专门机构。成立了林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为广大林业经营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以机制为载体,实现规范管理
一是畅通流转机制。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产权明晰的林地、林木资源,通过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形式依法有序流转,促进了林地由分散、粗放经营向适度规模、集约经营的转变。
二是开展林权抵押。始终把林权抵押贷款作为集体林改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关于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由政府牵头,林业部门主动作为,分别与农商、邮储等银行开展合作,联合为林业经营者提供评估服务,配合金融部门调研,积极探索符合林业产业特点的信贷模式,满足林业经营者多元化贷款需求。
三是发展家庭林场。鼓励林业经营者特别是林区贫困户创办家庭林场,出台多项优惠措施,现已发展各种形式的家庭林场150余家。激发了社会资本投资造林的积极性,吸引了各路资本“上山下乡”踊跃发展林业产业。
(三)以措施为抓手,实现兴林富民
一是强化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设立林业产业化扶持资金,每年县财政投入500万元,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扶持范围。
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通过规范林权流转、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等有效举措,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促进了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是全面开展森林保险。为减少和分散林业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积极协调银行、贷款户、保险公司三方,对抵押的林木资源进行投保,撑好林业产业经营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