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实施封山育林(禁伐)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宜章县严格执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封山育林(禁伐)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通知》,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05份,许可采伐林木蓄积28409.2m3,林木出材材积17878.9m3,同比下降35%。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封山育林(禁伐)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
二是明确封禁范围。根据全市封山育林(禁伐)三年行动要求,明确县城周边可视山头,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部分重要的县道两旁、主要河流两岸、水库四周第一层山脊以内,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村落房前屋后风景区、水源涵养区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为封禁范围。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对未禁伐地段的采伐切实抓好源头管理。依据林农个人和其他采伐申请主体的林木采伐申请要求,积极做好林木采伐调查作业设计,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衔接,完善档案管理,确保采伐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是保持打击态势。在辖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盗伐、乱砍滥伐、非法收购、违法加工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县共立林业行政违法案件53起,查处53起,查处率100%,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