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自然资源局四个“到位”抓好生态护林员管理
今年以来,泸溪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省林业局、州政府、县政府的部署安排,积极落实国家“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惠民政策,全力推动贫困人口转岗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在做好生态护林员新聘和续聘工作的同时,四个“到位”加强护林员管理,做到生态保护见成效,贫困农户稳收入。
一是日常管理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转岗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及村支两委及对生态护林员按照考核规定要求,将生态护林员整合纳入村级综合管理平台,有条件的乡镇组建由青壮年护林员组成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形成巡山护林森林防火合力。认真落实好林业站人员包村包护林员的联点工作责任制度,日常以巡护宣传为主,森林防火期实行重点山头地块严防死守。县自然资源局精准扶贫办对全县147个村全覆盖的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到岗情况,并对生态护林员人选聘程序是否到位,劳务管护补助(工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是否正常履职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进行督查,同时对林业站日常考核记录以及护林员巡山记录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技能培训到位。制定《泸溪县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上岗培训及考试实施方案》,联合县就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分片区开展森林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知识、林业产业技能培训。让生态护林员了解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又掌握森林防火相关业务知识,还能掌握油茶培育、中药材黄柏黄精种植、美丽乡村绿化苗木修剪等技能知识,全面提升生态护林员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学到相关技能,增强脱贫后成效巩固。2019年全县11个乡镇分为8个片区,集中进行3次技能培训,培训人数达2190人次。对于因特殊原因缺训护林员,采取送训上门的培训方式,保证了每个护林员培训不缺一人,不漏一次。
三是规范化管理到位。严格按照《泸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与奖惩办法》规定,在生态护林员新聘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严格遵照“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原则,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选聘程序落实选聘工作。强化生态护林员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对不称职、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及时解聘,选聘新的人员补进。实行奖优罚劣,对护林员管护报酬发放按照两部分进行,其中日常管护工资70%,岗位考核工资30%。日常管护工资按季发放,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岗位考核工资根据生态护林员年终考核情况由县财政拨付核发。同时为每位护林员购买保险,护林员在聘任期间由县自然资源局出资按照100元/人.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一份。规范管理到位,激励生态护林员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的作用,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
四是档案资料到位。实行一人一档制度,建立档案专柜,确定专人负责生态护林员的建档工作,确保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齐全、完整、准确。档案建立管理工作实行镇村户三级同步,按照生态扶贫档案目录整理规范。生态护林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度”,主要包括:生态护林员选聘的文件、表册等纸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生态护林员的信息资料、选聘的相关文件、公告公示材料、表册、聘用合同、督查记录、培训记录等),生态护林员电子信息档案,宣传、公告、公示、培训及会议照片、影像视频资料。做到选聘人员信息完整、资料齐全,选聘工作全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