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出台采石(砂)取土使用林地规划,全面保护林地资源
近日,北湖区政府出台《北湖区采石(砂)取土使用林地规划(2019-2020年)》,切实加强辖区林地资源管理,规范采石(砂)取土行为,有效遏制乱采石(砂)取土等破坏林地行为,全面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强力推进“生态北湖”建设。
该规划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以合理开发利用山石(林地)资源,有效保护和治理生态地质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生态地质环境和谐发展为目的,坚持“谁开发、谁治理,谁利用、谁恢复”以及生态优先、先急后缓,合理开发利用林地;禁采区内关停,开采区内严格管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举;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了开采范围,将山石资源比较丰富的华塘镇、鲁塘镇、保和瑶族乡、石盖塘街道等符合开发利用的林地,列为可采石(砂)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并严格规定了其开采深度、开采规模及数量、场地恢复以及弃料处理等。同时,将西河国家湿地公园、万华岩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范围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第一层山脊范围内、城区周边居民区附近以及不符合矿规的区域或地点列为禁采区进行严格管控,对违规的采石(砂)取土场一律强制关闭,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打击。
目前,该规划将五星采石场、华新水泥(郴州)有限公司芒头岭石矿等20个单位的开采类别或生产事项,列为了北湖区2019-2024年采石(砂)取土场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