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
2016年,泸溪县全面启动了天然商品林商业性停伐补助试点工作,两年来,我县天然林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全县共纳入试点补助面积34.82万元,补助资金513.6万元,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管理措施,为建设美丽乡村,精准扶贫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制定完善管护管理规章制度。我县通过制定、完善天然商品林管护协议、管护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为天然商品林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建章立制,建成了天然商品林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森林管护网络。统一护林是行之有效的森林管护措施。建立天然商品林管护网络,做好管护区域、管护标志、管护任务、管护报酬、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管护办法、奖惩制度的落实。我县从方便管护出发,确定每个护林员的管护面积和管护区域。通过科学划定管护责任区域,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责任,加强护林员的管理考核等措施,培养了一支优秀的护林队伍。
三是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资源林政管理是天然商品林保护重中之重。通过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积极开展群防群治等措施,加大天然商品林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天然商品林保护工作。
四是整理规范档案信息资料。建立天然商品林档案信息管理平台,为规范天然商品林管理提供依据。天然商品林档案信息资料包括区划界定原始资料、天然商品林数据库、管护补助面积申报表、管护补助面积到户表、公示影像资料、管护补助协议、管护补助资金发放名册、技术规定及政策文件等。所有资料都留存并及时由林业局归档保存。档案信息资料做到信息准确完备,文本规范齐全。
五是精心做好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发放是落实林农权益、调动林农管护积极性的主要手段。我县为保证管护补助资金准确无误发放到林农个人,对管护补助面积、资金经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及时进行补助资金录入,采用“一卡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林农个人,并进行来回监管,严禁一户多名,一户多卡,杜绝“雁过拔毛”,冒名顶替等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