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项目完成“自检”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8-12-21 00:00 信息来源:

  根据州发改农〔2018〕284号文件要求,泸溪县林业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8人,对全县2012年以来连续四年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检”,通过对外业实地核查和内业相关资料整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项目实施状况“良好”,颇有成效。

  一是项目管理科学规范。县林业局严格按照2012年-2015年省州发改委批复实施年度计划和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计划,认真执行每个年度的项目建设,在治理区锡瓦河、能溪河、沱江、辛女溪、天门溪、岩门溪小流域等项目建设地点,按项目计划建设规模稳步实施。建立健全了领导责任机制,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由于林业项目牵涉到的山头地块多、农户分散,项目建设实行合同制发包方式。项目设计由湖南省林勘院和县林业局技术人员组织实施,项目名称、目标、任务、资金来源与规模等向项目区群众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初步设计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工程建设有初步设计方案,项目阶段性建设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资金审计、工程监理报告,图片、数据、资料、信息报送有专人负责。档案信息保存规范完整。

  二是资金监管严格到位。泸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四年里中央预算内总投资1578.28万元。为确保资金监管到位,项目的工程资金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工程建设实行报账制,以工程检查验收、监理结果作为支付工程资金的依据。通过自查,项目资金使用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资金拨付、管理与使用符合制度规定。

  三是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泸溪县2012年以来连续四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230.9公顷,其中人工造生态林712.3公顷,人工造经济林47.1公顷,补植封山育林1337.9公顷,封山育林133.6公顷。石漠化工程任务和投资按计划完成。项目质量圆满达到规定的标准,工程建立了后续管护抚育补植措施。林业项目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治理小流域的生态条件,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极大地促进了岩溶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泸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项目完成“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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