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又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一审完毕
近日,岳阳县森林公安局办理的红日驾校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该院当庭宣判被告单位岳阳县红日驾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这是全年第六起审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
经查:2012年7月至2015年初,该驾校在未取得林业、国土等部门审核同意情况下,将岳阳县新墙镇高桥村、马形村大王冲、美女晒羞的林地进行了平整,建成小型汽车驾驶员培训场地,造成了林地毁坏。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该驾校因经营需要,在未取得林业、国土等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再次扩大用地范围,占用林地用于修建大型培训场地。经鉴定:该驾校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80.7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李某作为项目主体的负责人,对该驾校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负主要责任,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该驾校虽为岳阳县新墙镇人民政府的招商项目,但使用农用地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而且该驾校在新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为了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目前该驾校已经拆除,破坏的林地也得到了复绿。
保护生态环境永无止境。今年来,岳阳县森林公安局以“春雷2018”、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为契机。以“踏实有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扎实工作,尽职履责,为岳阳县的天蓝、地绿、水青贡献了一份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