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林业局积极抓好2018年省环保督察工作
7月25日至8月13日,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对北湖区进行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为全面做好此次省环保督察工作,北湖区林业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值班备勤、积极配合处置和严肃工作纪律等措施,确保此次省环保督察工作推进顺利,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资源林政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区森林公安分局政委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从办公室、林政股、营林股、林调队及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班子。全面负责此次省环保督察期间的各项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
二是强化值班备勤。在省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全局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做好值班备勤安排,每天安排1名带班领导和3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是积极配合处置。值班人员在收到交办件后,带班领导要按照区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赶到现场,配合区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案件处理任务牵头单位现场处置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并将有关处置情况及时书面回复上报。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区委区政府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把环保督察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责任意识,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到位。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未按要求履行职责或不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置,导致群体性恶劣事件发生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截止目前,北湖区林业局共收到省环保督察组案件处理任务交办单11份,积极配合区环保督察组办公室及案件处理任务牵头单位,成功处置和解决群众高度关注的环保突出问题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