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森林公安行政拘留3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8-04-09 00:00 信息来源:

  4月4日,嘉禾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王某青、罗某军分别行政拘留5日。

  2018年4月4日上午11时许,家住嘉禾县珠泉镇双峰社区二组的罗某军用摩托车搭起母亲王某青,并带上扫墓用的钱纸、香、蜡烛和鞭炮、烟花以及三牲等祭品,来到本村小虎岭山下,为其先逝的叔叔扫墓。当她们来到墓地时,罗某军的父亲罗某保已先到达,并已割掉了坟上的茅草,待他们摆好祭品后,罗某保因有事先行离开。王某青便用其儿子罗某军的打火机点燃钱纸、香、蜡烛烧了起来。不久,钱纸、香、蜡烛等快烧完时,罗某军将鞭炮点燃打在坟头上。之后,王某青、罗某军两母子对尚在继续燃烧的钱纸、香、蜡烛等未作任何处理,随即离开。不久,引发森林火灾。

  王某青、罗某军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拒不执行郴州市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关于严防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的通告》,嘉禾县森林公安局遂对其两母子的违法行为做出上述处罚。

  清明期间,嘉禾县森林防火形势严峻。3月23日以来,嘉禾县森林公安局已查处森林火灾案件21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2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林业行政处罚17人,迅速掀起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全面打击森林火灾案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高潮。

嘉禾县森林公安行政拘留3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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