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非法占用林地系列案件得到判决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8-03-23 00:00 信息来源:

  自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县综合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岳阳县森林公安局主动亮剑、重拳出击,多次开展林地清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采石、挖砂等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行为,先后侦破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0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0起,破获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对非法占用林地系列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与刑事判决,具体如下:

  被告人邓某新、邓某望,于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间,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及临时占用林地批文的情况下,擅自租用集体山林进行挖砂洗砂牟利,非法占用林地23.45亩,两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姜某玖、涂某满,于2012年至2016年间,在未取得林业部门征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合伙在岳阳县公田镇占用林地用于开采低温砂矿,销售获利,造成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严重破坏,占用林地面积分别达到29.6亩、14.8亩,姜某玖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涂某满被依法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黄某军,自2014年3月开始与他人在岳阳县黄沙街镇合伙经营砂场牟利,其主要负责挖沙采砂工作,至2016年4月,黄某军在未取得林业部门征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占用林地面积16亩,致使林地原有植被完全破坏,地表层破损,黄某军被依法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此次系列判决,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亮出了强有力的武器,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加强全县林地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岳阳县非法占用林地系列案件得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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