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重拳出击开展专项行动 严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3月6日,江华县林业局森保站一行至该县沱江镇农贸市场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巡查,发现在沱江镇步行街口有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现场依法缴获猴面鹰1只、猫头鹰1只,八哥1只。为保证野生动物安全,2018年3月7日上午,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依法缴获的野生动物被江华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沱江镇野外森林给予放生,让其回归自然。该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已移交江华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近两年来江华县林业局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开展一系列依法打击破坏各种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持“主动出击、严控重点、堵源截流”,坚决清理野生动物违法经营窝点。2016年至2017年林业部门多次对沱江镇农贸市场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该市场及其周边出租屋、仓库、养殖场等场所成功打击多起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江华县下一步将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走私和非法贸易部门协调联合机制、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层级保护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从栖息地源头-餐馆饭店-交易市场-运输路线-网络及广告等各个环节,阻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链,坚决遏制破坏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对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绩显著或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