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林业局开展2017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工作
为切实解决林业系统部分领域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泸溪县林业局积极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局长杨富红挂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张清军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这次专项治理涉及四个方面:一是退耕还林补贴发放情况。主要是治理违反湘政发〔2008〕18号文件规定业主(大户)继续领取延长期退耕还林补贴情况。二是生态公益林补贴发放情况。主要是治理冒领、套取、占用和截留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情况。三是森林火灾保险理赔情况。主要是治理冒领、套取、占用和截留森林保险理赔资金情况。四是天保林补贴发放情况。主要是治理冒领、套取、占用和截留天然保护林补贴资金情况。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部署启动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全面督查阶段、工作总结阶段。
为使专项治理取得切实成效,局党组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局相关股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情况。二是要抓好问题整改,各基层相关单位要对照内容逐项自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到位;需要时间整改,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走过场,搞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格实施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