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成功化解一起山林权属纠纷案
近日,北湖区区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办公室办成功调解了一起山林权属纠纷,促进了当事双方友好和解,有力的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因北湖区经开区对石盖塘街道大力开发,需广泛征地进行开发利用,座落在光明村袁家组与曹二组的“后垅山”山场被规划为袁家组与曹二组两个组的安置用地,从而引发对上述争议山场的权属争夺战。
接到纠纷调处申请书后,区调纠办及石盖塘街道组织人力深入实地进行了踏界勘察,勘察完现场后,并及时组织双方在光明村委会召开协调会。调处工作人员对双方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和比对,耐心听取了当事人的诉求,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的解释了相关的林业政策,结合近十年的行政诉讼经历及个案分析,讲述了山林权属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漫长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析了双方利弊,就安置用地的规划设计和安置用地建设走向,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解开了心结,均表示愿意以最简单、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化解此案。最后,双方就山场的权属具体划分和分界线的走向达成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划定了界线,并当场起草了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协议书,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协议。该起山林权属纠纷案件调处画上了圆满句号,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的长治久安,也促进了林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