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三大变化”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7-04-05 00:00 信息来源:

  2010年,湘潭县在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完成涉及22个乡镇,670个林改任务村,10513个组,20.3万农户,86.7万人口,林改总面积162.78万亩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任务,发证20.46万本,发证率、勘界率、输机率均达到100%,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民定心”的工作目标。随后,湘潭县乘改革之大势,不断构建和完善配套改革机制,盘活了资源,放活了经营,搞活了林业经济。几年来,完成营造林27.09万亩,新增高产油茶林10.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5.02%,森林蓄积量达411.2万立方米,林业年总产值五年增长25.41亿元,达到35亿元。天易示范区茶恩寺竹木产业园、铜牌高产油茶产业园获评“湖南省现代林业特色产业示范园”,湘潭县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县政府获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等殊荣。

  一、构建配套机制,盘活资源,让资源变资产

  湘潭县积极建立机构、搭建平台、完善体制,盘活资源,林农手中的“山地、林木”资源变成发家致富的“活”资产。近五年,完成林地流转61宗,涉及面积3.19万亩,抵押登记31笔,涉及面积1.5万亩,取得抵押贷款4475万元。

  一是组建专职部门。挂牌成立湘潭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县林权管理办公室、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县森林资源交易中心、县森林资源评估中心等“一队两室两中心”,配强林业高级工程师、森林资源评估师、法律顾问等专业技术人才,为盘活森林资源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是打开交易大门。整合“一队两室两中心”职能,将湘潭县纳入中部林业产权交易大格局,挂牌成立中部林业产权交易湘潭县分中心,实现了林权管理“四统一”。从此,湘潭县的森林资源交易不再局限于县内交易,百万亩森林资源摆上了中部林业产权交易平台,打开了省外国内交易大门。

  三是把紧制度阀门。编制了森林资源流转、抵押,林权变更登记等林权管理服务流程图,完成林权登记图层矢量化,建立了包含《林权证管理信息系统》林权审批颁证数据的林权权属数据库。制定出台风险防控办法,强化了评估、勘界、鉴定、登记等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扣紧了防止权力寻租的“保险”。

  四是拓宽融资闿门。组织召开银企对接座谈会议,努力解决银信部门推出林权抵押信贷产品的困难和阻碍。先后促成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推出林权抵押信贷产品,林业融资渠道从单一向多元发展,企业融资问题得到缓解。先后有湖南农其、湖南行寅贤等5家企业向省农行提请大额贷款申请,获得“油茶贷”贷款1000余万元。

  二、创新经营模式,放活经营,让林权变股权

  湘潭县通过积极引导,帮助林农利用林改后分散到各家各户的“山地、林木”资源以合营、合作、合股等方式,发展集约化林业,让林农手中的林权变成可持续赢利的股权。

  一是找准赢利产业。把油茶、楠竹作为两大特色林业产业重点发展,并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五年来,积极引导和鼓励大户,租赁、转包本村本组林农手中的“山地、林木”资源,集中营造油茶、楠竹高产示范基地,林农手中的林权成为长期赢利的股本。湖南生源油茶邓理等150余家大户、合作社新造高产油茶示范林5.49万亩,改造低效油茶林18.52万亩。

  二是找对合股模式。按照农户出山,基地(合作社)包管,公司包产包售的分工,逐步摸索和发展了“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合作社+农户”等集约经营模式,解决了林农自主经营不成规模,企业经营管理困难等问题,成就了企业、合作社、农户三方共赢局面。湖南农其、湖南百里醇、仙女竹业等企业通过这些模式,建立了自己的原料基地。

  三是找到实现途径。湘潭县林地权属多样,人多地少,合股经营也有困难。县林业部门在林多人少林区,发动企业、大户,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经营5000亩以上营造林基地;在林少人多林区,采取合作社造林、农户管护、共同收益的方式,经营1000亩以上营造林基地;在风景林区,鼓励大户带动林农发展家庭农场。各类模式不断发展,德余林木种植合作社等100余家林业合作社相继成立,林业生产经营越来越活。

  三、扶持特色产业,搞活经济,让青山变金山

  湘潭县大力发展油茶、楠竹规模基地,建成万亩高产油茶示范基地1个,万亩丰产楠竹基地2个,为2.6万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让近12万农户直接受益,特色产业成为扶贫攻坚的重要产业,绿水青山变成了实实在在的金山银山。

  一是改造改良增亩产。对上世纪70、80年代种植的老油茶林实施低效林改造,实现了产量和效益的双丰收。射埠镇来仪村李广平近10亩老油茶林实施低改后,亩产量达到15公斤左右,比原来增长8倍。与此同时,大力推广楠竹覆糠技术、毛竹竹汁提取技术,使楠竹单位出笋率大幅提升,毛竹原竹利用率增长1倍,林农通过种植毛竹每亩增收800元。

  二是租山租林增就业。企业、大户承包经营林业基地,不仅让农户通过租赁、流转直接受益。百里醇公司在射埠、中路铺、谭家山都建有自己的原料供应基地,德余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农户以合作的形式,在河口镇共同经营油茶林。与此同时,基地管理又为周边农户提供了就业机会,让林农增加劳务收入1000元以上。百里醇公司在中路铺镇太平村的油茶基地,每年大量聘用农村留守劳动力50余人,投工投劳5000工日。

  三是以林养林增效益。制定并实施《湘潭县森林保险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森林保险投保、勘查、理赔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近五年,县财政承担保费241.75万元,为林业经营者获得保险理赔619.98万元,有效降低林业经营者生产经营风险。出台《湘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将林下经济奖扶资金纳入部门预算。近五年,全县新增林下经济实体38家,创建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7个,成功申报示范项目6个,创办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7个,林下经济年产值较五年前增长3亿元。

湘潭县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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