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嘉禾县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17年3月11日晚23时许,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了民警睡意,夏蓉高速交警嘉禾大队民警转警称:在夏蓉高速公路嘉禾段一临时停靠港湾内查获一台非法运输疑似香樟树的车子,请求查处。警情就是命令,嘉禾县森林公安局立马组织精干警力,冒雨前往案发现场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江西籍男子袁某银雇佣两名司机黄某华和林某里,为其赣DE128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跑运输。2017年3月11日,袁某银在网络上找到货源——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运送一株香樟树至贵州省独山县。在途经嘉禾县境内的夏蓉高速公路上时,被高速交警查获。在面对案件涉嫌范围两省三市四县的犯罪情况,嘉禾县森林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远赴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等涉案人员可能出现的地方一一排查,历时五天五夜,终于在当地同行的支持下,取得关键证据,并做通犯罪嫌疑人袁某银的工作,于2017年3月28日主动到嘉禾县森林公安局投案。经郴州市旭鸿司法鉴定所鉴定:袁某银此次承运的香樟树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樟树(香樟)学名Cinnamomam Camphora(L.)Prest,树龄为107年,直径101CM。袁某银在运输香樟树过程中明知需要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依然非法运输香樟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涉嫌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犯罪嫌疑人袁某银亦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对该案涉嫌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线索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等待犯罪嫌疑人袁某银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