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落实2017年创森工作任务
近日,石门县生态立县指挥部下达“石生指发〔2017〕4号《关于下达2017年常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石门县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向各乡镇(街道)、东山峰管理区、国有农林场、县直有关单位明确了2017年的各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
按照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要求,石门县2017年要完成城区增绿2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7公顷;完成人工造林3.5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营造特色经济林27000亩;完成13个美丽乡村建设,完成绿色庭院建设示范村3个、绿色庭院示范户100个;完成道路绿化里程250公里,落实管护措施;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监测网络,落实森林防火措施;积极开展石漠化修复与治理,三板桥石膏矿区、原湖南雄黄矿区的治理与恢复;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林木、绿地认养认建工作,建义务植树基地1处、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全县不发生严重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及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主要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天然林保护率90%以上。
为了确保2017年各项创森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石门县政府己将创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之一,并明确县绿化委员会和县林业局对各单位的造林绿化、义务植树等创森和生态建设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各单位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林业建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