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林业局勇当东安县委巡察工作的排头兵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7-02-17 00:00 信息来源:

  2月13日,东安县召开了县委巡察工作第一轮总结会暨第二轮动员会,回顾总结了前一阶段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今年重点巡察任务。

  作为全市县区开展巡察工作的试点,东安县委开展第一轮巡察工作的三个单位之一东安县林业局,在该轮巡察工作中勇当县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排头兵,始终坚持了“四个突出、四个进一步”,积极配合了东安县委首轮巡察工作的开展。“四个突出”即:一是突出领导重视落责任。东安林业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了该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工作办公室,确定了专职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研定了《东安县林业局迎接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二是突出周密部署细分工。东安林业局迎接巡察组巡察工作方案中,充分细致地考虑和安排了全局迎巡察相关工作:明确了巡察期间各环节工作的时间节点和任务;明确了各环节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了各项专题汇报和相关材料的准备和上报事项,以致于确保了全局迎接巡察工作开展的稳步有序。三是突出全力配合保进展。东安县委巡察组在林业局开展巡察工作期间,全局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工作配合很好,巡察组安排的工作和事项林业局工作人员从不打折扣的100%确保完成,确保了巡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突出积极整改见成效。县林业局在巡察组到局开展巡察工作以后,积极地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针对本局存在的部分问题和意见,局党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定了整改到位时间,实行了问题整改台帐管理,通过边查边改、专项整改,县林业局在巡察中所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得到了上级领导们的认可和普遍好评。通过东安县委开展巡察工作后,东安县林业局做到了“四个进一步”即:一是进一步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加强了对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了“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末位表态”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备案制、公示制等各种制度,形成预防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的有效机制。二是进一步确保了涉农利益不受损害。为了把全县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到位,东安林业局党组以这次巡察工作为契机,顺势而为,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在全县全面铺开了生态公益林重新界定到户工作,全局职工本着“宣传在前、界定要细、处理要硬、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13-2015年来东安县有公益林的311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115个村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和线索152个,并会同各乡镇纪委对损害林农利益的相关人员立案调查7起、给予党纪处分7人。通过问题线索的整改处理和立案查处,全县重新界定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到户面积75万亩,查办督促各涉案的村组追缴、退还补发给林农历年来的公益林资金总计200余万元,使损害林农利益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性的整治,确保了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重新界定到户,使全县1100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将如实如数地打进了各户林农的银行卡,受到全县林农的一致点赞。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地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相关的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了为官不为、执行力不强、“庸懒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准配备或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的情况,全年发工作督查通报四期,通报违反作风建设行为23人次。四是进一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了个别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行为。近年来,林业系统个别职工违反了生活纪律,因各种原因没能处理到位,通过县委巡察工作的开展,局党组、局纪检组主动介入,通过调查立案上报审理等程序及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在全局范围内启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东安县林业局勇当东安县委巡察工作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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