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林业局学习“十二个严禁” 强化春节廉洁意识
1月25日,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永定区林业局召开了二级机构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深入学习了该区纪委日前严明的“十二个严禁”,进一步强化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过节意识。这“十二个严禁”即: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二、严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向下属单位、企业转嫁相关费用;
三、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等违背公务用车改革要求的行为;
五、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六、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八、严禁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或参与违规赈酒;
十、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
十一、严禁斗酒酗酒,酒后失德失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十二、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