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2016年12月30日,笔者从花垣县林业局了解到,截止2016年底,该县活立木总蓄积量增至270.12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0.36万立方米,森林资源总量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良好势头,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为减少森林资源消耗,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生态功能,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根据省州统一部署,2016年1月1日以来,该县在严格实行商品木材“零采伐”管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森林禁伐限减伐三年行动,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
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财政、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和全县12个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森林禁伐减伐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森林禁伐减伐工作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
实行责任捆绑。把森林禁伐减伐行动列入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部门、乡镇、村组、农户、山头地块,形成下上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加大投入保障。在争取上级项目支持的同时,通过新增县级财政预算、整合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等途径,先后筹措资金1350余万元用于森林禁伐减伐,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舆论宣传。召开县、乡、村会议28次,在209、319国道和张花、吉茶高速沿线以及主要林区路口以及禁伐、减伐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横幅标语130余条,设立禁伐减伐宣传牌、标志牌60余块。在团结报、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花垣新闻网等主要宣传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森林禁伐减伐工作40余次,使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绿色家园成为全民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严格林业执法。组织资源林政、森林公安等林业执法力量400余人次,对乱砍滥伐、偷砍盗伐等危害森林资源和生态保护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共清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户47家,立案涉林违法犯罪案件11起,有力地震慑涉林违法犯罪,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