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的成效和做法
近年来,道县以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为契机,突出生态优先中心,定目标,定措施,定机制,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步入法制化、科学化、产业化轨道,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
一、科学谋划,在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上取得新发展
道县持续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科学规划生态保护体系和产业发展规划:严格保护112万亩生态公益林,放活经营10万亩毛竹林,高标准营造20万亩速生丰产林,着力建设20万亩高效经济林。将全县林地分区分类经营,制定森林经营方案,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7%以上,每亩森林蓄积量提高到6立方米以上。一是切实守护好生态公益林底线。对以都庞岭国家自然保护区、月岩国家森林公园等为重点的112万亩生态公益林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实行全面封山育林,确保生态安全。二是着力提升商品林管理水平。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加大毛竹林提升改造,发挥毛竹多用性。合理营造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济林,对主要通道两旁可视范围的山林禁止采伐。对主要通道两侧的“裸露山地”实行统一规划、逐年推进,积极营造阔叶林或针阔混交的景观林。三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围绕资源培育保护、林下经济开发、特色产业发展,使林农致富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建立了桐油坪、野祝福万亩油茶和富民油茶专业合作社等一批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基地和示范合作社。
二、多措并举,在林地资源保护利用上取得新变化
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林地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定并通过了《道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并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切实保护现有森林,确保林地资源安全。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林地。认真贯彻执行林地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制度,对确需征占用林地的,严格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征占用林地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绝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招商引资、民生工程建设等名义,拒不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坚持不以牺牲林地、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二是经常性开展林地占用清查。近几年来,每年两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检查集中行动,整治违法违规征占用林地行为,严打各类非法用地行为。三是严格林地保护管理考核制度。坚持林地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将林地管理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最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度。
三、健全制度,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上取得新进步
为切实增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道县持续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探索和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新机制。一是实行常态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各执法部门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明确制度检查,坚持每个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纳入林业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并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实行双重保护。实行属地保护和协同保护双重保护机制,属地保护由林业站和乡镇村负责辖区的日常巡查巡护,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协同保护由县林业局、工商局、森林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突出源头、运输、经营、加工等重点环节,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依法打击。三是实行干部问责。严格落实责任,对放任、包庇、纵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或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长期不解决或处理不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严格问责。四是实行合法经营。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及“三有”名单之外的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格依法依规规范管理,确保合法猎捕、合法经营。目前,该县已办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许可证的企业有6家。下步将尽快完善依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的办事程序,制定科学、便民的管理措施,推进全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创新机制,在森林资源培育与发展取得新突破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方式,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一是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出台《道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纳入乡镇场(街道)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森林公安、执法大队、林业站(检查站)三支执法队伍的作用,创新执法方式,健全林业执法“会案制”。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形成在保护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保护的生态林业互动局面,重点提升“三大”产业。发展森林旅游业。积极利用好森林资源,规划建设森林旅游景点10余处,开发4条特色鲜明的森林旅游精品线路,着力打造一批森林旅游示范景区,培育一批“水上乐园”“森林人家”等森林旅游品牌。发展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下养鸡、养蜂、养牛和特色花卉等为主的林下经济,着力培植年产值超千万的林下经济龙头。发展油茶产业。全面提升油茶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湘南油海”建设,目前全县已新造高产油茶基地8.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