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加强野外火源监管严防森林火灾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6-12-08 00:00 信息来源:

  从桃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获悉,2016年,桃源县仅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7次,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年只产生卫星热点1个,卫星热点2小时反馈率100%,森林受害率实现了控制在1‰以下的目标。该县实行多方多级联动,事前主动预防,建立完善火源监管网络,多举措加强野外火源监管严防森林火灾。

  一是设站“堵火”。乡镇政府、国有林场及时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进入高火险区的车辆和人员,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提醒。在春节、清明节上坟祭祖的时候,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地段和区域实行专人盯防、巡查,在源头上查堵火源。

  二是审批“用火”。防火期间的生产性野外用火,必须由用火所在地林业站、乡镇政府双重把关后,提前24小时向县防火办申报,获批准后才能用火。用火前必须有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现场指导、验收,并对用火过程进行监管,用火后向县防火办汇报。

  三是值班“控火”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节假日和特护期对全县值班在位情况进行抽查。熟练掌握“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运行和接处警,保证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接处警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真正做到“打早、打小”。

  四是排查“防火”。在特殊时段和高火险天气,县乡村三级组建巡查队伍,开展不间断的火险隐患大排查,坚持关键部位反复查,重点时段专项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责令立即整改,整改到位率达100%。

桃源县加强野外火源监管严防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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