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四措并举保障涉林惠农资金规范发放
今年来,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涉林惠农政策,永兴县林业局四措并举,将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及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等涉林惠农资金及时发放,共发放涉林惠农资金2659余万元,惠及农户51836户,发放过程中公开、透明,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警示教育,加强项目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涉林惠农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深刻剖析林业系统的各类腐败案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是实行阳光操作。项目实施前,广泛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公开项目实施的必备条件、相关技术要求和补偿标准,增强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项目实施后,对每家每户补偿面积、补偿标准、补偿金额通过网络平台、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公开,公开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涉林惠农资金全部以“一卡通”方式发放,避免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补偿资金和“雁过拔毛”现象。
三是严格检查验收。健全项目检查验收制度,实行林业、财政、乡镇等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严格落实“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验收过程中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验收“走过场”、“循私情”,确保涉林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部门监管。林业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资金专户专帐,严格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监督,扎实做好涉林惠农资金发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涉林惠农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准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