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林业局对森林禁伐减伐工作进行自查
近期,洪江市林业局共完成落实森林禁伐区公路铁路36936.2亩,国家级省级公益林625903亩,市级公益林63705.7亩,商品林禁伐区40327.1亩(合计766872亩)的规划、绘图、建档工作,并将森林禁伐小班落实到山头地块和林权所有者或森林经营者手中,同时市林业局与禁伐区近、成、过熟林及商品林禁伐区林权所有者签订了补偿合同且进行了公示。抽调专人组织检查小组对市森林禁伐、减伐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措施得力、成绩斐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每年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限期整改。在此期间森林禁伐区内未出现乱砍滥伐林木和林木采伐上访行为,为确保森林禁伐减伐工作做实到位,对该工作逐项进行自查。
一是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二是制定了《洪江市森林封山暨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三是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林业工作,并组织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林业站长、林业技术人员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及技术培训。四是安排专项资金在G320、G209国道;G60、G65高速公路、S222、S224省道;焦柳铁路等地段起止建造森林禁伐区永久性标识牌14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在洪江市电视台及各乡村广播宣传森林禁伐减伐工作。张贴宣传标语300份,制作宣传横幅25幅。五是安排森林禁伐减伐专项工作经费及补偿款对一般用材林的近、成、过熟林依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对国有林场商品林禁伐区按照每亩10元给予补偿,账户正在核对阶段。六是省级禁伐补助资金及禁伐区公益林补偿资金全部按照同林农签订的合同补偿金额及时转入林农的粮食直补卡账户,并在各乡镇予以公示。七是组建一支由210 人组成的森林禁伐区管护队伍,并制定了相应的管护制度和同护林员签订了管护合同。八是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在审批环节,首先由基层林业站和村委会现场核实采伐小班是否在森林禁伐区内,全年无违规审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