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严”追责办法“保卫”森林安全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6-10-24 00:00 信息来源: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卫森林安全健康,岳阳县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10月20日出台了《岳阳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全文共十八条,堪称岳阳县 “史上最严”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亮点:

  一、确定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村支两委(居委会)及其他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是责任主体,首次将追责问责对象下移到村级领导干部和护林员,实行各层次全方位的责任覆盖。

  二、明确了22个县直成员单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大云山森林公园、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的具体工作职责。

  三、明确了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森林防火职责的追责条件和问责方式,对责任人可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或调整职务、责令辞职或免职、降职等处理。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森林防火工作进入了责任追究程序,是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人的头顶上加了一道“紧箍咒”为我县森林撑开了一把“保护伞”,为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以“最严”追责办法“保卫”森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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