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林业局:扎实推进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
桃江县是著名的“楠竹之乡”,现有林地面积197万亩,其中竹林面积115万亩,森林覆盖率64.15%,森林活立木蓄积483万立方米,年平均采伐量8万立方米。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确保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该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桃江县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禁伐减伐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林业副县长任副组长,林业、财政、国土、农业、森林公安、国家森林公园和各乡(镇)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应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禁伐减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工作的重大意义,安排驻村干部、林业站工作人员、村级护林员进村入户宣讲政策,确保政策信息全面真实传达给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林权所有者的权益。
三是强化护林管护队伍建设。全县禁伐区内公平、公开、公正竞聘护林员306名,签订管护合同并进行培训,统一发放护林员上岗证,统一投保人身意外险,统一护林工作制服,配备护林巡山工具。护林员持证上岗,做好巡山记录,有效确保了禁伐行动的落实,切实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
四是建立健全禁伐减伐管理制度。建立落实禁伐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的补偿资金发放公示制度。依法打击禁伐区内乱砍滥伐、乱占滥征林地、盗挖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禁伐区森林的巡护管理。
五是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将禁伐区内森林盗伐滥伐次数及案件查处率,森林火灾发生率、补偿资金到位率列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强化工作责任。减伐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考核,对禁伐减伐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按工作要求狠抓落实造成工作滞后的单位,依法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