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检查组到靖州检查森林资源管理情况
8月31日,中南院生态工程处副处长李林华、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副处长普照一行,到靖州县开展为期7天的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
当天上午,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汇报会在鑫飞山酒店召开。检查组专家介绍,此次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是国家林业局部署的一项重要检查,由国家林业局贵阳专员办和中南林业设计院联合进行,检查内容为林地管理情况,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考核执行和考核结果应用情况等。检查旨在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提升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水平,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汇报会上,靖州县委副书记、县长田连钊介绍了靖州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近年来,靖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强化领导、高位推进,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召开了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工作部署大会,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明确考核目标、标准、时间要求和奖惩办法;完善机制,管好源头,实行采伐计划“阳光”分配制度、采伐作业设计责任追究制度、采伐守法保证金制度和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同时,出台了全省首部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集中开展了各类建设项目非法使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正着手建立全县森林资源检测数据库、探索建立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目前,靖州森林资源培育效果明显,林地管理日益规范,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69.6万亩,有林地面积237.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4.93%,活立木蓄积量达1166.3万立方米,人均拥有量位居全省第一。靖州先后被授予“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县绿化先进集体”、“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国林业十强县”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