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村民非法狩猎被立案侦查
近日,醴陵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本市沩山镇土埠桥村有人私架电网进行非法狩猎。经查实:湖北省巴东县人王某才,伙同王某才伙同弟弟王某及姐夫张某到山岭上架设电网线路开始使用电网狩猎野猪、麂子等野生动物。在电网设备使用不久被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将电器设备及电线予以拆除,及时排除了险情。
村民在山区私架高压电网非法捕猎危害极大,极易致人、畜伤害、死亡,且易引发森林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才、王某(负案在逃)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森林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侦查,张某经教育暂被释放,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0年12月,醴陵市人民政府发布封山育林的通告,经过醴陵林业人多年来的精心抚育和呵护,我市境内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野生动物资源也逐渐增多,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为进一步保护好醴陵市境内的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2016年7月31日,醴陵市林业局发布了《关于禁猎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通告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全面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森林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生态资源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