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林业局“五个强化”加强惠农资金管理,严防“雁过拔毛”式腐败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林业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发生,涟源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坚持“五个强化”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管理,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雁过拔毛”式腐败。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为防“雁过拔毛”式腐败装上“净化器”。召开动员大会,提前做好防范提醒;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作风建设“八条规定”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使党员干部职工的崇廉尚廉意识真正的入脑入心,努力营造拒腐防变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为防“雁过拔毛”式腐败织密“监督网”。严明纪律规矩,按照工作职能,明确规定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下达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的通知》,确保资金的规范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断探索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源头监管,为防“雁过拔毛”式腐败筑好“防火墙”。切实强化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加强“阳光政务”平台数字建设,重点健全资产、资金、资源“三资”监管、工程项目建设监管、惠农强农专项资金管理与发放监督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从源头上减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同时,采取自查自纠、明查暗访、点面结合的方式,深入村、户,深入项目,对退耕还林资金、生态林资金、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林业成品油补助资金、造林补贴资金、抚育补贴资金、苗木良种补贴资金、救灾资金、扶贫资金共九大项惠农资金和项目资金进行全面的清理,严防惠农资金和项目资金在发放使用当中出现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为防“雁过拔毛”式腐败上好“保险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务工作者、林业经营业主、村社干部等担任行风政风监督员,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在林业局机关、基层各单位和各乡镇公布局监督举报电话,号召社会各界对惠农资金和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局纪检部门做到有报必查,决不估息隐瞒。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为防“雁过拔毛”式腐败拧紧“权力绳”。严肃问责处理。对违反规定在资金发放当中出现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截留私分等问题,一经查实,将根据实际情形,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问责、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